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建设与管理,梳理中心建设成果,促进中心的持续发展,引领推动学校的实验教学改革,根据《关于开展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验收工作的通知》(教学[2013]34号),经研究,决定开展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验收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验收范围
化学工程实验教学中心;机械工程实验教学中心;信息技术实验教学中心;经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
二、验收时间和地点
汇报时间:2013年12月20日,上午9:00。
汇报地点:办公楼919房间。
现场考查时间:2013年12月20日,下午2:00。
现场考查地点:各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三、验收方式
验收采用汇报答辩和现场考查结合的方式。
1.汇报答辩。各中心负责人以PPT形式进行汇报,陈述时间为20分钟,陈述内容包括中心建设概况、实验教学、实验队伍、管理模式、设备与环境、中心特色等。专家根据汇报情况进行提问和评议,时间为15分钟。
2.现场考查。重点考查中心建设情况,查阅相关支撑附件材料,检查网站建设情况。每个实验室负责人讲解时间为1-2分钟,专家提问交流2分钟。
四、注意事项
1.各中心要认真准备验收工作,于12月19日前将汇报PPT发送至zhaoxq@upc.edu.cn。
2.各中心应做好现场考查准备工作,落实考查负责人,提前将负责人联系方式报教务处。
3.各中心要落实每个实验讲解人,严格控制讲解时间。
4.各中心要优化考查线路,保持实验中心良好的环境氛围和秩序。
5.各中心负责人要认真记录专家提出的问题和建议。
有问题请联系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联系人:赵新强,联系电话:86981896。
201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