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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周

关于组织开展校级考试改革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作者:发布时间:2013-12-03浏览次数:1956

 

各教学院部:

考试改革是教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创新性人才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关于推进考试改革的指导意见》(中石大东发〔201211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考试方式方法改革,改进教学思想和教学内容,突出教师在教学中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地位,学校决定开展校级考试改革课程立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课程包括基础类课程、专业类课程、实验类课程,本次立项重点是涉及面较广的基础类课程、专业核心类课程。

2.优先从院级考试改革试点课程中遴选,未被立项为院级考试改革的课程,如在考试内容、考试方法和成绩评定等方面做了行之有效地考试改革也可申报。

二、申报材料

1.课程考试改革实施细则:包括考试改革指导思想、具体实施方案(考试内容、考试方法、成绩评定)、实施效果或预期成效、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教学日历:根据不同考试内容和考试方法的特点,将相应的考核环节穿插在教学日历中,注重学生学习过程评价。

3.各考核环节表格。

三、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申报人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考试改革立项申请书》(附件1,一式2份)。每人限主持申报1个项目。

2.院部推荐:各单位需对项目进行初审,根据项目研究价值和预期成果等进行排序后向学校推荐,推荐项目不超过3个,并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考试改革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2)

3.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进行材料评审,最终确定考试改革课程立项名单。

四、有关要求

1.项目立项建设周期为1年,自发文公布之日起计算。

2.请各院部于1216日之前,电子版立项申请书、申报汇总表及各课程考试改革相关材料发至邮箱yuanyy@upc.edu.cn,纸质材料送至教务科。

 

附表(请点击下载):

1.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考试改革课程立项申请书.doc

2.2013年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考试改革立项申报汇总表.xls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