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有关单位:
为及时了解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的阶段进展情况,根据山东省和学校有关文件要求,近期拟组织对2012年立项的省级和校级教学改革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2年立项的教学改革项目,其中山东省教学改革项目18项(附件1),校级教学改革项目140项(附件2)。
二、检查形式和时间
1.检查形式。山东省教改项目和学校重点教改项目由学校统一组织检查,校级一般项目由学院组织检查。
2.检查时间。省级项目和校级重点项目初步定于12月7日进行检查,如有变动再另行通知;学院须12月15日之前完成检查工作。
三、材料准备
1.省级教改项目
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中期报告书》(附件3),内容不少于5000字,主要包括:
(1)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包括本阶段完成的工作,项目研究的进度、研究计划执行情况,研究内容变动情况及原因等;
(2)已取得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包括成果名称、成果形式、发表时间、发表刊物或出版社名称,引用、转载或获奖情况等;
(3)研究经费的使用情况,包括学校支持经费额度,已有经费的使用情况和下一阶段经费安排计划等;
(4)下一阶段研究计划,包括下一阶段计划开展研究的内容、预期实现目标、完成时间等;
(5)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哪些问题,特别是影响计划完成的主要原因,以及针对存在的问题拟采取哪些措施等。
2.校级教改项目
包括教学研究与改革类项目和教学实验技术改革类项目,均需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报告书》(附件4),内容不少于4000字,主要包括项目进展情况及取得的阶段性研究成果、研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方案、下一阶段项目研究计划等。
四、检查程序
山东省教改项目和校级重点教改项目检查程序如下:
1.学校成立教改项目中期检查专家组,由组长负责中期检查工作。
2.项目负责人进行8-10分钟的PPT汇报,介绍项目研究思路、阶段进展情况、取得的成果及今后研究计划等。
3.专家组就项目研究情况进行提问交流,提出意见或建议,给出项目检查结论。
学院需成立不少于5人的项目中期检查专家组,可参考以上方式组织检查,也可采用其它方式,如果采取集中汇报的方式,请提前2天将时间地点报教务处。
五、有关要求
1.希望各院部及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本次教改项目中期检查工作,对照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附件5),严格项目的过程监督和管理工作,确保各项目高质量完成预期目标。
2.中期检查结束后,学校将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检查结论分“良好”、“一般”、“缓慢”三类,结论为“良好”的项目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公开发表的论文、高级别会议报告、项目内容宣传推广情况及其它成果材料等。对于进展缓慢或没有进展的项目,学校将限期整改,整改不力者将取消立项资格。
3.材料报送时间
省级教改项目和校级重点教改项目材料(一式2份)12月2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到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实验技术改革项目材料报实践教学科,电子材料同时发送。校级一般教学改革项目需在学院中期检查结束后1周内报送。
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联系人:杨慧,电话:86981306,邮箱:yanghui2007@upc.edu.cn;
教学实验技术改革项目联系人:赵新强,电话:86981896,邮箱:zhaoxq@upc.edu.cn。
附件:
6.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检查情况一览表.doc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