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学风建设是教学工作的一项基本任务,优良的学风对于培养人才有着重要的作用。为了继承和发扬我校“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学风,在学生中形成良好的学习风气,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培养优秀人才,经研究决定,继续在全校开展优良学风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基本条件
1、必修课程考试合格率不低于95%;
2、必修课程考试优良率2012级不低于55%,2010级和2011级不低于60%;
3、学习成绩显著提高或科技活动特别突出;
4、本年度内本班学生无违反校纪校规情况;
5、其它条件,按《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建设、评选优良学风班办法》执行。
二、评选程序
1、优良学风班评选程序为班级申报,学院评选推荐排序,各学院推荐的优良学风班班级数不超过本学院2010、2011、2012级班级总数的10%,学校组织复审,评选出“优良学风班”,授予“优良学风班”荣誉称号。
2、“优良学风班”作为“优良学风标兵班”的候选班级,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委集中评审,从“优良学风班”中评选出30%,授予“优良学风标兵班”荣誉称号。
被评为“优良学风标兵班”的班级,不再作为“优良学风班”进行奖励。
3、评选出的“优良学风班”、“优良学风标兵班”名单,报主管校长审核批准后公示。
三、材料报送要求及时间安排
1、符合条件的班级须按要求认真填写“优良学风班申请表”(见附件1:2012-2013学年优良学风班申请表.doc),并撰写班级情况总结(三千字左右),获得证书或奖励请将复印件一并提交。凡经核实,存在所报数据不真实的情况,取消该学院本年度评选资格。
2、各学院应成立评选推荐组认真审核申报材料,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组织优良学风班的评选工作,择优推荐。
3、各院部填写“优良学风班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优良学风班申报汇总表.xls),由院领导签署意见后于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教务处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