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
为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保证项目质量,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中石大东发[2012]37号)的要求,学校将开展201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第二次阶段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所有在研国家级、校级项目。
二、检查方式
1.各项目组结合项目研究情况,撰写阶段性检查报告(见附件1),并将纸质材料和电子版交至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
2.各院部组织专家对检查报告进行审核,项目组进行现场汇报。现场汇报主要介绍项目进展情况、阶段性成果、经费使用情况、下阶段研究计划,并提交相应支撑材料,如有实物成果可进行现场展示。
3.专家组应综合检查报告和现场汇报,对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评价,形成检查结果(优秀、通过、暂缓通过或未通过),优秀率应控制在20%以内。学校将对检查结果予以公布。
4.各院部对未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要终止其运行,对暂缓通过的应限期整改(不超过2个月),整改后组织专家进行审核,通过的项目继续进行,未通过的项目要终止,并将审核结果以书面形式报送教务处。
三、时间安排
各院部于11月22日前将检查报告(电子版)和检查结果汇总表(见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检查报告(纸质版)由学院保存。
四、其他要求
1.各院部要加强项目管理,督促项目负责人及指导教师做好中期检查工作。
2.专家要认真审查项目的检查报告等相关材料,确保项目成果是由项目组成员共同努力获得。
3.要注意发掘潜力大、成果丰富的项目并进行重点培育。
4.逾期未交检查报告的项目,按终止运行处理。项目如有变更、延期、终止等情况请填写相应表格(教务处网站“实践教学—文档下载”栏目进行下载),并报送教务处。
联系人:薛钧译;联系电话:86981307;Email: xuejy@upc.edu.cn。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