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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周

关于2012-2013学年夏季小学期公共选修课开课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作者:发布时间:2013-06-05浏览次数:2068

各教学院部,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整体安排,本学年夏季小学期自630日开始至727日结束,共4周。为保证学期制改革的顺利实施和夏季小学期的有效利用,学校计划于夏季小学期开设部分公共选修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课条件

1、开课教师应系统地讲授过一门以上(含一门)课程并有一定的教学经历;

2、对该课程有较深的研究,或在相关领域有一定的学术成果;

3、拟开设公选课程能容纳30人以上;

4、有规范、完整的教学大纲和课程授课计划;

5、有教材、参考书。

二、开课程序

1、现有的公共选修课,由各院部汇总后报送教务处。

2、新开的公共选修课,由教师本人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公共选修课申报表》,向所在院部提出申请,由院部对申报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计划等进行初审后,于617前报送至教务处进行审核。开课单位非教学院部的,任课教师可直接将申报表报送教务处。

3、审核通过的课程,由教务处在网上予以公布,并安排具体上课时间及组织学生选课。

三、注意事项

1、每门课程学分不超过2学分,授课时间不大于4周。

2、如对上课学生(年级、专业、性别等)、人数及上课教室(场地类型)等有特殊要求的,请予以备注说明。

3、各学院要采取有效措施,鼓励教师开设公共选修课,要加强对课程内容、开课教师资格的审查,抓好公选课教学质量。

4、任课教师应加强课堂管理,严格考试制度。

5、公选课开出后,任课教师不得随意调课、停课或更改教学计划,确需调课或停课者,须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联系人:王新艳,邮箱:xywang@upc.edu.cn,电话:8698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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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共选

附件22012-2013学年夏季学期公共选修课开课汇总表

 

二〇一三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