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有关单位:
为规范教学管理,保证教学运行平稳有序,本学期期中将开展“教学计划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期中教学检查时间为第8教学周(4月21日至4月27日)。
二、检查内容
1.教学秩序
(1)教师上课迟到、提前下课情况。
(2)理论课、实验课任课教师是否严格按计划要求执行,是否随意删减课时,以及学生上课迟到、早退、旷课等课堂秩序情况。因放假、停课等影响耽误4学时以上(含4学时)的课程必须安排补课。
2.课堂教学
(1)理论课。检查教师课前准备、教学态度、辅导答疑、作业批改、教学效果等情况。
(2)实验课。检查实验开出情况、实验设备管理、实验过程指导、实验报告批改等情况。
3.毕业设计
重点检查毕业设计的进展情况、教师对学生的指导情况、校外毕业设计开展情况等方面。各教学院部要加强学生的学术道德教育,强化毕业设计的过程和规范化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毕业设计质量。
三、检查形式
1.自查与抽查。期中教学检查以教学院部自查为主,学校随机抽查为辅。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开展自查。学校将组织有关人员检查课堂到课情况,并深入课堂听课。
2.召开座谈会。学校将组织召开学生座谈会,各教学院部也要组织召开期中师生座谈会,听取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检查要求
1.成立期中检查领导小组。各单位要成立由教学院部长担任组长的期中检查领导小组,制定检查方案,深入课堂、机房、实验室等场所进行听课和巡视,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做好意见反馈工作。各教学院部组织召开师生座谈会时,要认真听取教师、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给教务处。
3.做好检查总结工作。期中教学检查结束后,各有关单位要对本次检查工作及时进行总结,并确保检查上报数据准确无误,学校将对数据进行随机抽查。检查总结包括组织形式、检查内容、取得的成效、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总结及统计表请于
附表: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计划执行情况统计表.doc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