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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作者:发布时间:2013-04-17浏览次数:3716

  

 

关于开展2013大学生

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要求,按照项目进度安排,学校将开展201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12011年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22012年立项且按项目进度须结题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二、验收方式

1.国家级项目

国家级项目由学校统一组织验收。验收采用公开答辩的方式,由各项目负责人以PPT形式进行汇报,项目组成员须全部到场。每个项目汇报10分钟,专家点评5分钟。

2校级项目

校级项目验收由各院(部)组织,验收方式可参照国家级项目。验收专家组原则上由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且不少于5人。

三、成绩评定

项目验收成绩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档,优秀比例不超过结题项目数量的30%。评选优秀项目要注重项目的创新性和学生在研究过程中创新能力的提升,项目成果有良好展示度者(如有实物、专利、论文等支撑)优先评优。对研究无实质内容、结题材料拼凑、抄袭的项目一律按照不合格处理。

项目验收要注重考查学生在过程中的收获,容忍项目研究结果“失败”。“失败”项目须提交结题申请和结题总结,说明项目研究开展的工作,分析失败原因以及对项目进一步开展的设想,并参加验收答辩。此类项目经专家组审定为“失败”项目,成绩按合格处理。

四、材料报送及时间安排

1.结题材料

1)材料清单

    项目结题验收表(见附件1,一式3份);

    项目结题总结(一式1份,不少于5000字,封面见附件2,正文采用毕业设计格式撰写);

    项目信息简表(见附件3,仅电子版);

    项目实施情况记录本;

    项目成果统计表(见附件4,仅电子版);

    项目成果:公开发表的论文、竞赛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支撑材料的复印件,并加装项目成果统计表作为封面进行装订;

    展板(仅电子版,展板制作要求、模板见附件56)。

2)材料清单中的纸质材料均装入档案袋并粘贴档案袋封面(见附件7),①②③⑤⑥⑦项的电子文件压缩后以“学院-项目编号-项目负责人姓名”的方式命名。

2.时间安排

1)国家级项目

各院(部)于513日前将国家级项目结题申请汇总表(见附件8)和各项目结题材料(含电子版)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答辩时间暂定5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校级项目

各院(部)将校级项目验收答辩安排表(见附件9)提前3天报教务处并在学院网站公布。教务处将对院(部)验收工作进行检查。各院(部)验收工作须于524日前完成,同时将以下材料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校级项目验收结果汇总表(见附件10);

    校级项目成果汇总表(见附件11,由各学院统计);

    验收成绩为优秀等级的项目结题材料(各种材料1份装入档案袋,档案袋加装封面;学院留存一份);

    所有项目的电子材料。

3)所有材料均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提交。

五、资料归档

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所获得的成果作为教学成果的一种应妥善保存。国家级项目研究形成的成果实物和结题资料的保存由教务处负责;校级项目研究形成的成果实物和结题资料的保存由院(部)负责。

六、其他

1.各学院要加强对学生项目过程管理的力度,督促学生认真执行。

2.因故无法按时结题的项目需填写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若项目负责人为应届毕业生者不得申请延期,对其作项目终止处理且成绩认定为不合格。

3.相关材料提交要求见附件12

联系人:王志华;电话:86981307;邮箱:upcsitp@163.com

 

附件:结题验收相关材料.rar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