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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周

关于补充申报校级“十二五”规划教材选题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作者:发布时间:2012-11-15浏览次数:334

 

各院部、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满足教学需要,建设更多高质量的教材,学校决定组织校级“十二五”规划教材选题补充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用于本科教学的新编教材和修订教材均可申报。

1.新编教材:反映当前教学科研最新成果的教材;反映教学改革成果,在内容和体系上具有鲜明特色的教材;与品牌特色专业、精品课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建设项目相配套的教材;新兴学科、交叉学科等填补空白的教材;新增专业、课程的教材;具有学科集体竞争力的系列配套教材;双语教材;实验实践教学教材等。

2.修订教材:已出版规划教材、获奖教材及其它质量较高、教学中反映比较好的教材,特别是体现我校水平和特色、在相关领域具有引领作用的教材,出版2年以上(20101231日前出版),可根据科学技术发展、学科发展和教学改革的需要进行修订。

 二、教材主编资格要求

1.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2.主讲所编教材的课程两遍以上;

3.具有一定的教材编写经验,在正式刊物上发表过教学或教材方面的论文,或获得过校级以上的优秀教学成果奖。

三、申报程序

1.教材主编须认真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十二五”规划教材申报书》(附件1,一式2份),修订教材要附已有教材1部。

已立项的校级“十二五”规划胶印教材,经校内使用2次以上,教材质量评价结果好的,可以申请公开出版,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公开出版教材立项申请书》(附件2一式2),并附已有胶印教材1部。

2.各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定推荐立项教材名单,填报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十二五”规划教材汇总表》(附件3,一式1份)

3.学校教材建设工作委员会对各单位推荐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校级“十二五”规划教材补充立项选题。

四、其它

1.各有关单位要充分重视校级“十二五”规划教材补充申报工作,对申报人的资格、教学水平和教材内容进行论证,并对申报材料进行排序。125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到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电子版发送到yanghui2007@upc.edu.cn

2.学校将按照《教材建设基金管理办法》,对批准立项的各级规划教材给予经费资助。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学研究科,联系人:杨慧, 电话:86981306

附件1: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十二五规划教材申报书.doc

附件2: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公开出版教材立项申请书.doc

附件3: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十二五规划教材申报汇总表.doc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