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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

发布者:教务处作者:马建山发布时间:2012-10-30浏览次数:3505

    近日,教育部正式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2012年)》。新版《目录》的最大变化是构建了新的目录体系,体现了既统一稳定又相对开放的特点,使高校依法自主办学在专业设置上有了实质性进展。

    此次新《目录》的学科门类由原来的11个增加到12个,即在原来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的基础上新增了艺术学学科;专业类由原来的73个增加到92个;专业数量原来的635种调整为506种,撤销了一些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专业,设置了一批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改善民生急需的相关学科专业。

    新的目录体系包括基本专业和特设专业两大部分,其中基本专业352种、特设专业154种,并确定了国家控制布点专业62种。基本专业是学科基础比较成熟、社会需求相对稳定、布点数量相对较多、继承性较好的专业,每五年调整一次;特设专业是针对不同高校办学特色或适应近年来人才培养特殊需求设置的专业,为高校根据办学需要适时调整专业提供了机制保障。本次目录调整按照“以宽为主、宽窄并存”的原则,合理确定了专业口径,既有满足综合性大学培养“宽专业、厚基础”人才的宽口径专业,也有面向行业和企业需求、培养应用型人才的特色专业,更好地适应了我国高等教育多层次、多类型、多规格人才培养的新需要。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是设置和调整专业、实施人才培养、安排招生、授予学位、指导就业,进行教育统计和人才需求预测等工作的重要依据。据悉,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将执行新的专业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