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培养知识面宽、适应能力强的复合型人才,经与有关学院协商,现将我校2012-2013学年双学位、辅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双学位
申报资格、审批程序及管理办法参照《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双学位培养管理办法》执行,本专业年级综合测评前30%名的学生可申请修读双学位,招生人数及各专业具体要求如下:
双学位专业 | 招生人数 | 申报要求 |
工程管理 | 35人 | 2011级管理学门类以外专业的理、工门类学生。 |
工商管理 | 35人 | 2011级管理学门类以外专业的学生,但不接收艺术类和高水平运动员学生。 |
行政管理 | 35人 | 2011级管理学门类以外专业的学生,但不接收艺术类和高水平运动员学生。 |
英语 | 80人 | 2011级文学门类以外专业的学生,第一、二学期英语成绩在85分以上。 |
法学 | 60人 | 2011级法学门类以外专业学有余力的学生。 |
二、辅修
1.专业设置:材料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油气储运工程,热能与动力工程,通信工程、会计学专业;
2.辅修专业原则上不单独开班,辅修课程跟随辅修专业进行修读;
3.申报年级:2010级;
4.其他具体申报条件参照《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主辅修制实施办法》执行。
三、材料报送要求及时间安排
1.各院部认真组织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双学位/辅修申报表》和《双学位申报情况汇总表》;
2.双学位申报情况按学生综合测评排序后由学生所在院部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院部公章于
3.相关表格可登陆教务处网站下载。
四、考核
学校对各院部的申报材料组织复查,并由双学位分管院部进行必要的考核,学校根据考核结果择优录取,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五、收费
修读双学位专业、辅修专业的学生按照40元/学分缴纳学费。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教务处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