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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周

关于第59期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培训班报名的通知

发布者:董增华作者:发布时间:2023-06-20浏览次数:582

各位老师:

根据《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第59期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培训班预报名的通知》(鲁教语办函〔202318号),现就第59期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培训班预报名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员遴选条件

1.普通话水平达到一级乙等或以上。

2.汉语言文学、中文、播音等相关专业优先。

3.熟练掌握汉语拼音,有较强的发音、审音、辨音能力的教师、公务员、语言文字工作干部、播音员、主持人,从事普通话教学等与语言文字工作相关的教师优先。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5 岁。

5.在职在编人员,热爱普通话推广工作,有志于从事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身体健康。

二、学习内容及要求

学习考核内容:语言文字工作政策;汉语拼音、国际音标训练与考核;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测试能力训练与考核;普通话培训与考核。

目的要求:通过培训,使学员掌握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常用国际音标、普通话语音知识,提高普通话口语水平,具备符合标准的普通话发音、审音和测试能力。经测试普通话水平达到一级乙等,国际音标和测试等级标准、测试大纲、测试能力考核合格者,颁发《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和《山东省普通话水平测试员资格证书》。

三、其他

1.培训时间:2023720-731

培训地点:临沂市双岭路与王庄路交汇处西北角海天大酒店

2.填写《山东省第59期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培训班学员报名表》,并于2023630日前发至邮箱zhaosheng@upc.edu.cn

3.学员须准备近期大一寸照片1 (尺寸:42mm×30mm,像素不低于600×400,底色不限),携带本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报到。

4.学员开学当日未报到者,视为放弃其入学资格,培训期间凡缺课2 天及以上的学员,视为自动放弃培训资格。

5.学员食宿费、培训费及测试费由省语委办承担,其他费用由学员所在单位承担。

6.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电话:0532-86981305



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

2023620

附件:山东省第59期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培训班学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