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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届本科毕业生荣誉学士学位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单英晋作者:发布时间:2023-06-14浏览次数:3748

各教学院(部):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激发学生学习潜能,引导学生不断创新、追求卓越,实现本科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办法》(中石大东发〔202285号),现将我校2023届本科毕业生荣誉学士学位评选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条件

2023届本科毕业生,在标准学制期满时获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并达到以下条件者,可申请荣誉学士学位:

1.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情况。

2.必修课程(含毕业设计(论文))学分绩不低于85分,且排名在本专业10%以内;在学科竞赛、学术研究、科技创新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定可适当放宽学业成绩要求。

3.获评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二、推荐名额

各学院推荐荣誉学士学位人数不超过本学院2023届毕业生总数的5%

三、评选流程及要求

1.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填写申请表(附件1)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学院亦可根据学生学业情况进行提名。

2.各学院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组织实施荣誉学士学位评选工作,拟推荐名单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后,在学院网站或单位公告栏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3.公示无异议后,各学院于618日前将本单位荣誉学士学位申请材料电子版(每个学生一个文件夹,以学生学号+姓名命名,包括申请表docx、签字盖章扫描的pdf文件及照片jpg文件)、推荐汇总表(xlsx电子版、签字盖章的纸质版,见附件2)报送教务处。

4.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名单进行审定,确定获得荣誉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名单,发放荣誉学士学位证书。

四、其他要求

1.各院部要综合考虑各专业的整体情况,对学生在校学业情况进行全面考察,不能简单机械的划分名额。

2.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学业与学籍管理科联系。联系人:单英晋;电话:0532-86981303

 

附件:1.2023届本科毕业生荣誉学士学位申请表

2.2023届本科毕业生荣誉学士学位推荐名单汇总表

附件下载.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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