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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2021级本科培养方案的通知

发布者:单英晋作者:发布时间:2021-01-08浏览次数:1442

各教学院部:

本科培养方案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纲领性文件,是组织本科教学活动的基本依据。为做好2021级培养方案制定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2021级培养方案要在《关于修订2020版本科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的指导下制定,专业课程体系要与2020级保持基本稳定,原则上必修课程不做修改,专业选修方向(模块)课程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进行微调。

二、基本要求

1.涉及跨学院开设的课程,开课学院要与学生所在专业就学分学时、开设学期等方面进行意见反馈,学生所在专业在制定培养方案时要进行论证后作出相应调整。

2.毕业生不足三届的新办本科专业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师生及用人单位的反馈意见,进一步优化课程体系。

3.2021年拟增专业、专业类要遵循《关于修订2020版本科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确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课程设置要求等,广泛调研,充分论证,科学制定培养方案。

4.各专业学院要根据学生实际需求开设辅修学士学位,并在培养目标、课程设置以及教学内容、进程安排上进行科学设计。不单独组班上课的辅修学士学位,课程设置要尽可能与专业培养方案保持一致。辅修学士学位的总学分不低于40

5.各类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专业要深入理解各类试点班的改革理念,并将改革理念融入到培养过程和课程体系,在课程体系构建和教学内容设计上要与普通班有明显区别。

6.2021级开始,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作出以下调整:“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名称调整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名称调整为“思想道德与法治”,学分学时不变;增设“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等四门通识教育选修课程,要求从中至少选修1门。

三、有关说明

1.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本科培养方案的制定工作,所有调整的专业培养方案需经学院专业建设委员会论证通过,由教学院长、学院专业建设委员会主任签字后报送教务处。如有必要,还应组织校外专家论证,确保培养方案科学合理。

2.各专业要在专业认证自评系统(https://auth.edubigdata.com/,以下简称“自评系统”)中修订2021级培养方案。

1)系统中已经按照2020级培养方案对2021级数据进行预置,专业负责人只需在此基础上进行调整。

2)所有课程的调整,无论开课单位是本院还是外院,专业均应通知开课单位教学办在自评系统中进行开课确认。

3增开的课程要按照2020版教学大纲制定要求同步制订教学大纲、录入系统、审核论证并报送。

4)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调整由学校统一修改。

5)请负责人加入自评系统交流QQ群(群号717397648)。

3.所有调整均应填写《本科培养方案调整情况一览表》(见附件)。

4.学院将各专业的培养方案及《本科培养方案调整情况一览表》纸质及电子版汇总后,于2021413日前提交。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联系。联系人:单英晋。联系电话:86981306,邮箱shanyingjin@upc.edu.cn


附件:2021级本科培养方案调整情况一览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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