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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对2016-2017学年选课学分的通知

发布者:胡伟作者:发布时间:2017-09-26浏览次数:3773

各教学院部、2016级本科生: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本科生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中石大东发〔2016〕19号)规定,学校将对2016级本科生2016-2017学年的学分学费进行结算。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1.核对时间

   20179月26日~29日。

2.核对方法

(1)教学院部打印《2016-2017学年选课学分核对表》,以备学生签字。

(2)学生登录教务系统,依次点击【成绩信息】→【成绩查询】,【开课时间】选“2016-2017-1”学期,【显示方式】选“显示全部成绩”,点击【查询】,即可查询该学期的选课学分。同理可查2016-2017-2、2016-2017-3学期的选课学分。

(3)查询无异议的学生,到所在学院教学办公室签字确认。每个学期均需签字认可。

(4)对选课学分有异议的学生,可致电86981302、86981199咨询教务科,或到行政办公楼107现场咨询。

(5)对成绩有异议的学生,可致电86981303、86981895咨询学籍管理科,或到行政办公楼908现场咨询。

3.注意事项

(1)本次核对将作为2016-2017学年学费结算的依据,各教学院部务必组织2016级本科生认真核对。核对期间无异议,逾期无故不签字的,视为学生默认选课学分无误。

(2)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试行)》(中石大东发〔2016〕15号)和《本科生学分制选课管理办法》(教学〔2016〕40号)的有关规定,未选课擅自修读者,其成绩和学分不予承认;选课结束后,无论是否参加考试、成绩是否合格,均收取学分学费。


教务处

2017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