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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周

关于组织精品实验建设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薛钧译发布时间:2016-10-28浏览次数:694

各教学院部、有关单位:

为加强项目管理,提高项目建设质量,根据项目管理要求,学校将对精品实验建设项目进行结项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3年立项延期及2014年立项的精品实验建设项目(见附件1)。

二、验收方式

验收由学校统一组织,采取听课评价与答辩汇报相结合的方式:

1.听课评价。各院部须在项目教学过程中,组织专家对精品实验项目进行听课和考查,完成听课评价。

2.答辩汇报。项目负责人汇报项目建设情况及取得的主要成果,重点阐述项目在内容设计、教学方法和手段、资源建设等方面的改革和成果,要求简单扼要、突出重点和特色、突出应用和效果。汇报以PPT方式进行,时间不超过8分钟。答辩日期初定于11月下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专家评审。学校组织专家组对听课评价情况、材料审阅、答辩汇报等环节进行综合评议,结合精品实验项目建设标准(附件2),形成项目验收意见。

三、材料报送

1提交材料

1)精品实验建设项目结项报告(附件3,一式2份);

2)支撑材料和成果材料1份,支撑材料须包括:听课评价、实验项目指导书、实验项目效果及学生评价、实验项目教学案例、实验教学电子资源(附资源列表和简介即可)、典型学生实验报告等;成果材料包括:发表的实验项目相关的教学研究论文(至少1篇)、专利、获奖情况等;

3)精品实验建设项目成果汇编材料(附件4)。

2.提交时间

材料1)(2)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3)提交电子版,提交截止时间为1114日。纸质材料以院部为单位统一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子版材料发送至xuejy@upc.edu.cn

四、其他

1各项目组要对实验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系统梳理和总结。未扎实开展相关改革工作、在教学实践方面未取得实际效果的项目,将不予通过验收。

22014年立项项目如未完成,项目负责人须提交延期结题申请(附件5),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年。

3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联系人:薛钧译,电话:86981307


附件:

1.2013年延期及2014年精品实验建设项目名单

2.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精品实验项目建设标准

3.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精品实验建设项目结项报告

4.精品实验建设项目成果汇编

5.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精品实验建设项目延期申请表

附件1-5.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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