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
为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过程管理,保证项目研究进度,提高项目研究质量,学校将开展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第二次阶段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目前所有在研的国家级、校级和院级项目(除当年立项的校级项目外)。
二、检查内容
主要检查项目的研究进展情况、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经费使用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下阶段研究重点等内容。
三、检查方式
1.项目组自查。项目组对项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并完成阶段性检查报告,报送项目负责人所在院部。
2.院部检查。院部成立专家组,通过现场答辩的方式对项目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公示后报送学校。
3.检查结果应结合项目阶段性检查报告、现场答辩、支撑材料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定,成绩分为优秀、通过、暂缓通过和未通过,其中优秀比例控制在30%以内。
4.对逾期未交检查报告或未通过阶段性检查的项目,要终止其运行;对暂缓通过的项目应限期整改,整改期限不超过2个月,整改后进行复审,通过的项目继续运行,未通过的项目要终止,并将复审结果及时报送学校。
四、工作要求
1.院部须将检查结果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2.各院部要加强过程管理,认真组织阶段性检查工作,督促项目负责人及指导教师做好阶段总结工作,为学生深入开展项目研究给予指导和建议。
3.现场答辩的评审专家每组应不少于3人,其中组长应由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如涉及创业类项目,建议另邀请企业或经管学院相关专家至少一名参与评审。
4.评审专家要认真审查项目相关材料,对项目的开展情况进行点评与指导,保障项目顺利开展。同时,注意发掘潜力大、成果丰富的项目并进行重点培育。
五、材料报送
1.院部应在项目答辩前三天,通过系统中“流程管理”-“提交答辩安排”中录入答辩安排。
2.2015年9月以后立项的项目须在系统中提交检查报告和检查结果,可不用线下提交材料。其他项目材料以院部为单位报送,具体要求见下表:
时间要求 | 报送材料 | 材料要求 |
10月31日 | 阶段性检查报告(附件1) | 电子版 |
检查结果汇总表(附件2) | 电子版 |
联系人:薛钧译;联系电话:86981307;邮箱:xuejy@upc.edu.cn。
201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