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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周

关于做好2017版本科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作者:发布时间:2016-07-22浏览次数:1205

教学[2016]27

各学院、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优化人才培养体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启动了2017版本科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并发布了《关于修订2017版本科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中石大东发〔2016〕17号,以下简称《原则意见》,见附件1)。为做好本科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订工作日程安排


时间要求

工作安排

2016年9月22日前

1.学院(部)制定培养方案修订一稿;

2.学院(部)撰写培养方案校内外调研报告;

3.学院(部)确定学院论证安排。

2016年10月17日前

1.学院(部)组织校内外专家对培养方案进行论证,提出修改意见。(学校组织专家全程参与)

2016年11月30日前

1.根据修改意见对培养方案进行修订和完善,提交培养方案修订二稿;

2.启动课程教学大纲撰写工作。

2016年12月22日前

1.学校专家组对培养方案进行审核;

2.学院(部)按照审核意见对方案进行修订和完善,形成培养方案定稿。

2017年3月31日前

1.学院(部)将培养方案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2.学校编印培养方案。

2017年5月25日前

1.学院(部)完成课程教学大纲撰写工作。

二、修订工作相关要求

1.各学院要深入开展调研工作,广泛征求学生、教师、用人单位、毕业生的意见,充分调研国内外高校同类专业的课程设置情况、相关行业的发展趋势及需求情况,在深入分析2013版培养方案的优势与不足的基础上,明确专业培养方案修订的基本思路,并形成调研报告。调研报告按专业撰写,主要内容包括:

1)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现状与问题;

2)行业发展趋势与用人单位对人才培养的需求

3)国内外高校同类专业的课程设置情况;

4)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主要思路及改进措施;

5)落实人才培养方案的保障机制等。

2.各专业应组织学习研讨《原则意见》以及2017版本科培养方案修订培训会的会议资料、录像,并根据《原则意见》要求,参考专业认证标准(附件2)、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卓越计划行业标准等,按照本科培养方案格式(附件3),修订2017版本科培养方案。

3.各专业培养方案要面向全体教师、兄弟院校、行业专家、在校生、毕业生广泛征求意见。要求至少3名外校同类专业的责任教授和至少1名行业专家审核通过并填写《本科培养方案校外专家审核意见表》(附件4)。

49月22日至10月17日,各学院要组织相关专家对本学院下设专业的培养方案进行论证。具体论证安排填写在《培养方案学院论证安排》(附件5)中,明确具体的时间、地点、论证专家与参会人员,论证专家组中应有不少于5名来自外校同类专业的责任教授或行业专家。

5.各学院要积极引导教师尤其是名师、名教授参与通识教育课程建设;承担基础课程教学的院部要积极推进基础课程的教学改革,科学设计分层分类培养的实施方案;各专业类要充分研讨,搭建共同的专业基础课程平台,处理好强化基础与专业特色的关系。

6.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是教学工作的基础性文件,是学校组织教学活动、学生进行学业规划的主要依据。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本次修订工作。培养方案定稿后,应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更改。

三、材料报送要求

1.报送材料包括:(1)培养方案;(2)本科培养方案校外专家审核意见表;(3)课程体系拓扑图;(4)调研报告;(5)培养方案学院论证安排。

2.报送要求:

1)培养方案学院论证安排于9月9日前发送电子文档至shanyingjin@upc.edu.cn。

2)其余所有文档经专业负责人、学院教授(学术)委员会主任、教学院长签字、盖章后,于9月22日前将纸质文档(1份)报送到教务处903房间,电子文档发送至shanyingjin@upc.edu.cn。

3.各学院要严格按照日程安排完成各项工作,确保本科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顺利完成。在修订过程中若有疑问可随时与教务处联系。联系人:单英晋,电话:86981919。


附件:关于做好2017版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通知-附件.rar


2016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