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6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教学[2015]49号)要求,现将2016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以下简称毕业设计)评阅与答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答辩时间拟定于6月20日左右,学院可结合2016届本科毕业工作整体安排适当调整,建议在学校召开学位评定会前5天完成。
2.评阅工作由学院根据本单位毕业设计答辩时间合理安排。
二、组织方式
学院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毕业设计评阅和答辩方式,主要包括线上方式和线下方式两种。
1.线上方式。通过毕业设计管理系统进行,主要包括指导教师评阅、评阅教师分配、评阅教师评阅、答辩分组安排、分数给定、评语撰写等工作,具体操作方式参照《毕业设计管理系统论文评阅与答辩操作指南》(附件1)。
2.线下方式。不通过毕业设计管理系统进行,由学院负责组织毕业设计评阅、答辩和成绩汇总等工作。
三、工作要求
1.论文评阅工作。指导教师评阅和评阅教师评阅需在答辩前完成,由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分别审核所负责的毕业设计,按要求填写评语,并给定评阅成绩。
2.答辩组织工作。学院成立毕业设计答辩委员会,负责答辩工作的组织管理,结合专业特点制定答辩办法和评分标准,设置答辩小组。采用线上方式的学院,答辩前应将答辩安排录入毕业设计管理系统;采用线下方式的学院,答辩前应将答辩安排表(附件2)报送教务处。
3.答辩过程管理。答辩过程主要包括学生自述和答辩小组提问两部分,每个学生答辩时间不少于20分钟,其中提问部分不少于5分钟;应注重考查学生独立完成工作情况和综合能力,有一定深度和难度的问题不得少于3个;指导教师应回避所指导学生的答辩工作。建议由学院或者答辩小组统一提供答辩论文,保证答辩论文与检测论文的一致性。
4.校优论文推荐。学院要遵循公平公正原则,评选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设计,推荐比例不超过学院参加毕业设计总人数的5%,推荐的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定稿检测结果须在20%以内(含20%)。答辩后,学院及时将校级优秀毕业设计推荐表(附件3)、汇总表(附件4)和论文压缩稿报送教务处。
5.答辩材料归档。答辩结束后,学生须根据专家对论文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相应修改,学院要及时做好毕业设计材料归档工作,包括:毕业论文(毕业设计作品、图纸等)、毕业设计手册、答辩记录、工作总结等。
四、材料的规范性要求
1.论文的规范性。指导教师对毕业设计质量严格把关,研究内容应与任务书一致;论文撰写应符合科技论文的规范(如语言的通畅性、引文标识、致谢的写法等),符合学校(学院)论文撰写要求;校外做毕业设计的论文封面等应体现校外导师的名字。
2.评语的规范性。指导教师评语、评阅教师评语、答辩评语要客观合理,应与毕业设计内容及完成情况吻合,避免重复、雷同、笼统、过于简单等现象。
3.签字的规范性。各签字应规范,避免漏签、代签等情况。
4.成绩评定合理性。总成绩由指导教师评分、评阅教师评分和答辩成绩三部分组成,各部分成绩的评定应当客观公正。
五、注意事项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毕业设计答辩工作,按照要求严格把关,避免答辩形式化。
2.对答辩之前无法回国的校际交流生,可采取灵活的答辩方式。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人:陈雷;电话:86981307;邮箱:chenlei@upc.edu.cn。
201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