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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周

关于开展高水平教学成果培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作者:发布时间:2016-03-31浏览次数:1325

各院部、有关单位:

为做好下一届国家和山东省教学成果奖申报准备工作,培育和形成一批高水平教学成果,现将学校教学成果培育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总结和深入挖掘学校在本科教学实践中形成的优势和特色,采取学校规划选题与各单位自主申报相结合的形式,遴选部分基础扎实、特色鲜明的教学成果进行重点培育,通过系统梳理和持续改进,进一步完善内容体系,凝练项目特色,增强推广价值,力争形成一批高水平教学成果。

二、遴选原则

1.成果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引领教学改革方向,在设计、论证和实施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理论与实践创新,属于国内、省内首创或部分首创。

2.成果要有扎实的研究基础,围绕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长期的改革实践,方案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改革前后效果对比突出,支撑材料丰富,有较强的应用推广价值。

3.成果要有鲜明的特色,在教育教学管理、教学手段更新、提高教学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具有突出的、为社会所认可的特色,在同类高校中优势突出。

三、选题方向

成果应紧密结合当前高等教育改革热点及学校推进的重点工作,可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选题:

1.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依托学科和专业优势,在工程型、复合型、国际化等创新人才培养方面形成的成果。

2.专业建设与改革。围绕人才培养目标,在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推进专业综合改革、加强专业优质教学资源建设等方面形成的成果。

3.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在优化课程体系、改革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促进教学与科研融合、提高课程教学质量等方面形成的成果。

4.实践教学改革。以创新人才培养为核心,在实践教学模式改革、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校企合作培养、创新创业教育等方面形成的成果。

5.其它方面。深入落实学生中心理念,在本科教育培养体系、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等方面形成的成果。

四、申报条件

1.项目来源

申报项目应有较好的研究与改革基础,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原则上应为2012年以来立项的省级教改项目、校级重点教改项目或2015年校级一等奖教学成果,内容存在交叉的项目可整合后申报。

2)已获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但近年又在已有研究基础上进行了深入拓展并取得较大突破的项目。

3)虽未经立项或未获成果,但已有一定的研究基础,预期成果有较大推广价值与应用前景的项目。

2.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应至少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具备较强的教学研究能力和教学实践经验,曾承担校级重点以上教学研究改革项目或获得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

2)项目负责人应主持并直接参与教学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

3.项目研究团队

项目组成员年龄、职称、专业等结构合理、分工明确,在成果完成过程中做出实际贡献。

4.实践检验时间

项目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起始时间是从正式实施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5.鼓励联合申报

鼓励跨学科、跨专业、跨单位联合申报教学成果培育项目。

五、时间安排

1.项目申报(20164月)

各学院要认真梳理本单位在本科教学方面形成的优势和特色,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确定申报选题,组织项目负责人和研究团队进行充分讨论,按要求填写《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请书》(附件1,一式3份),根据申报指标(附件2)择优向学校推荐培育项目。

2.项目遴选(20165月上旬)

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项目进行遴选,通过听取项目负责人汇报、审阅项目申报材料等方式,确定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立项名单。

3.明确任务(20165月中旬)

学校与项目负责人签订教学成果培育项目合同书,拨付研究经费,明确各阶段研究任务。

4.深化研究(20165月—20179月)

从成果名称、框架体系、创新点提炼、应用推广等方面深化研究,完成各项研究任务。

六、培育要求

1.调研学习。项目组要广泛开展高校调研,积极参加教学成果培训学习,了解本项目的优势和不足,明确达成目标,并形成具体的分阶段研究计划。

2.专家指导。学院要高度重视教学成果培育工作,邀请校内外专家加强项目过程指导,确保项目如期完成研究目标。

3.补齐短板。培育过程中要坚持问题导向原则,着重围绕项目存在的问题,制定针对性的解决措施,不断补齐短板和不足。

4.材料凝练。从成果名称、框架体系、创新点提炼等方面进行反复修改凝练,做好成果申报材料的梳理与提升。

5.宣传推广。通过发表高水平教学论文、组织教师参加高水平会议、组织学生参加高级别竞赛、在各类媒体进行宣传等途径,增强教学成果的影响力。

七、组织实施

1.政策支持。学校对立项项目进行经费资助,启动经费2万元,中期检查后对进展良好、成果丰富的项目进行滚动支持。

2.过程管理。项目研究周期为1.5年,研究周期内学校将通过成立专家组、组织汇报检查、邀请校外专家作专题报告等多种方式,做好项目的过程指导工作。

3.项目负责人制。教学成果培育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制,由项目负责人具体负责项目的成员分工、方案设计、研究进度、改革实施、宣传推广等相应工作。

各学院请430日前将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请书和申报汇总表报送教务处,电子材料发送至yanghui2007@upc.edu.cn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联系人:杨慧,电话:86981306。

 

附件:

1.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请书.doc

2.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指标.docx

3.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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