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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周

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教学基本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6-03-15浏览次数:752

各教学院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实验室建设,优化资源配置,改善实验教学条件,不断提升实验教学质量,现决定组织开展2016年度教学基本建设项目申报工作。为切实做好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与专业建设发展结合。实验室建设要遵循“集中投入、重点建设、提升水平、注重效益”的宗旨,符合学校学科专业总体规划和本学院专业建设发展与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

2.与实验室规划结合。实验室建设应符合本单位“十三五”教学实验室建设发展规划要求,申报建设项目原则上应与规划建设内容保持一致。

3.与教学需求与改革结合。重点扶持新办专业和薄弱专业教学急需实验室建设,注重与实验室开放、信息化建设等改革工作结合,优先支持覆盖面大和受益面大的建设项目和实验教学改革的建设项目。

二、建设方向

本次项目申报以补足实验教学条件短板和强化实验室特色与优势为主要建设方向,重点建设内容包括:

1.本科实验教学仪器设备的更新、补充、升级。包括老、旧、差仪器设备的更新、台套数不足仪器设备的补充和拓展实验教学功能所需仪器设备的升级等。

2.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虚拟仿真实验中心特色化建设。包括体现专业特色的实验室硬件条件建设,以及普通实验教学、研究性实验教学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等信息化实验教学资源建设等。

3.教学实验室开放、实验教学信息化和大学生创新实验室条件建设等。

4.教室、机房等基础教学设施建设等。

三、申报要求

1.全面分析建设需求。各单位要摸清教学实验室建设现状,全面统筹教学实验室建设,强化资源共享与开放利用,在满足教学基本需求前提下,择优加强实验室特色化建设,提高实验室建设水平。

2.强化提升教学质量。建设项目应立足新版培养方案和实验大纲的要求,保障实验项目开出率达到100%;同时要充分考虑实验项目设置的科学性和先进性,注重实验项目内容优化和内涵提升。

3.系统整合建设内容。各单位申报经费总额不能超过学校预算,申报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个。项目经费预算要经过充分的市场调查,总额较大的项目可分期、分批申报。

4.有效开展项目论证。建设项目的申报组织和项目实施需由专人负责,各单位要充分发挥教授委员会的作用,对建设项目系统论证,按照项目重要和紧急程度,合理确定建设项目排序。其中,单台套仪器设备超过3万元的需单独论证。

5.认真准确填写申报书。各单位需根据填报要求,逐项填写申报内容。内容填写应做到定性分析有理有据、支出预算科学合理、教学任务详细准确。教学任务填写应参照培养方案和实验教学大纲,注明实验项目基本信息和仪器设备需求状况。

五、立项程序

1.项目申报。各单位完成项目论证并确定项目排序后,需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填写教学基本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1)和2016年教学基本建设项目汇总表(附件2),于327日前报送教务处。

2.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组对各单位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形成评审意见。

3.项目修改。各单位参照学校专家组评审意见,结合实际情况,对项目建设内容进行讨论,并对申报书内容进行修改完善。

4.审批立项。经过审批的项目,统一进入学校2016年度基本建设项目库,学校根据基本建设项目整体情况,分批立项。

六、其他

1.学校将试用教学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系统,进行建设项目申报,加强建设项目过程管理,管理系统的开放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2.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人:赵新强;联系电话:86981896;邮箱zhaoxq@upc.edu.cn


附件1:教学基本建设项目申报书

附件22016年教学基本建设项目汇总表

附件下载:2016年教学基本建设项目申报书和汇总表.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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