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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2014学年第1学期缓考课程考试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作者:发布时间:2014-01-10浏览次数:438

    为了加强考试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缓考制度,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定于2013-2014学年第2学期开学初对本学期已办理缓考手续的课程进行考试,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申缓考相关规定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现重申缓考规定:因病(持校医院证明)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结课考核的学生,应事先办理缓考手续,经院部主管领导批准缓考,并报教务处备案。

二、考试资格确认

2013-2014学年第1学期已办理缓考手续的学生。

三、考试课程范围

1. 本科培养方案中的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程(不含实验课、实践教学课和体育课);

2. 实验课、实践教学课须随下一年级进行重做;

3. 体育课根据体育教学部的相关要求参加考试,具体事宜咨询任课项目教师。

四、考试报名和组织

1.欲参加缓考课程考试的同学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注:报名时间以及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方可参加考试;

2. 教务处全面负责缓考课程的考试工作,跨多个学院学生报名的课程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其他课程由各相关学院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组织安排。

五、注意事项

1.未办理缓考手续以及其他情况的学生均不允许参加本次考试,各学院要严格做好考生资格的审核工作;

2. 希望准备参加本次考试的学生,珍惜考试机会,利用假期,充分复习准备,认真参加考试;

3.成绩管理:缓考课程总成绩原则上按照卷面成绩为准,记载时注明“缓考”字样;

4. 已办理缓考但未报名本次考试以及本次考试不及格的课程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要求修读,取得学分

5. 未尽事宜请咨询教务处学籍管理科(电话:86981303)。

 

学籍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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