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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周

关于组织开展校级教学改革项目和标志性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作者:发布时间:2012-11-05浏览次数:287

 各院部、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定于10月底对2010年立项的校级教学改革项目和2011年立项的标志性教学成果培育项目进行结项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1.2010年立项的本科教学改革项目: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85项、教学实验技术改革项目60项(附件1)。如未完成预定研究任务,应提交延期结项申请,单位汇总后报教务处。

2.2011年立项的标志性教学成果培育项目:重点项目10项,一般项目15项(附件2)。

二、材料提交

(一)教学改革项目需提交材料

1.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教学改革项目结项报告书(附件3),一式3份;

2.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教学改革项目研究报告1份,主要包括项目研究背景、思路、内容、创新点、取得的主要成果、应用效果及推广情况等,研究报告封面格式见附件4

3.其它成果材料1份,如发表论文、出版教材、获奖情况等。

(二)教学实验技术改革项目需提交材料

1.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教学实验技术改革项目结项报告书(附件5),一式3份;

2.其它成果材料1份,如发表论文、实验设备相关说明、应用情况等。

(三)标志性教学成果培育项目按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要求准备材料,具体如下:

1.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书(附件6),一式3份;

2.成果总结报告: 5000字左右,一式2份;

3.成果支撑材料:能够充分证明所报教学成果的实践效果,如发表的论文、出版教材、相关获奖材料、成果的应用及推广情况等,1份。

三、验收方式

校级教学改革重点项目、教学实验技术改革重点项目、教学成果培育重点项目由学校统一组织验收。各单位1030日前将验收材料汇总完毕,教改类项目和教学成果培育项目材料报送到教学研究科,电子稿发送至yanghui2007@upc.edu.cn实验技术类项目材料报送到实践教学科电子稿发送到xuejy@upc.edu.cn

校级教学改革一般和自筹项目、教学实验技术改革一般项目、教学成果培育一般项目由学院组织验收,学校进行抽查。各单位要成立项目验收委员会,提出建议专家名单(不少于5人),并提3天将项目验收工作安排(附件7)报教务处。验收工作结束后,需在1周内报送所有验收材料。

四、验收程序

1.项目验收委员会负责人主持验收工作。

2.项目负责人进行10分钟的PPT汇报,介绍项目研究情况及取得的主要成果

3.验收委员会通过听取汇报、审阅材料、现场提问等方式进行评议,并形成项目验收意见。

教学改革项目和标志性教学成果培育项目验收工作联系人:杨慧,电话86981306;教学实验技术改革项目验收工作联系人:薛钧译,电话:86981307

 

附件1: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10年校级教学改革项目名单.doc

附件2:标志性教学成果培育项目名单.doc

附件3:教学改革项目结项报告书.doc

附件4:教学改革项目研究报告封面.doc

附件5:教学实验技术改革项目结项报告书.doc

附件6: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书.doc

附件7:项目结项验收安排表.doc

 

 

                   教 务 处

                                         〇一二年十月九日